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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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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意见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中心经纬度:E:115.822538°;N:32.861277°,用地面积约13200m2,原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东至南站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阜阳老年公寓,北至三清路。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拟变更为社会福利用地(A6),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受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于2023年423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道路用地等,无工业企业存在。因此,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源。现场踏勘中也未发现本地块土壤有异味或其他污染痕。

  本次调查根据系统布点法,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布设了5个土壤快筛点位。全部样品的重金属检测结果均低于所参考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均低于1ppm。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原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也没有过排污企业,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根据现场快筛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快筛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T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土壤样品快筛数据,结合该地块调查情况,本调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附件:阜阳市人民政府[2022]-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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